【家政服务员协议书】
尊敬的家政服务员:
您好!为了确保您在提供家庭服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此制定本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定义与术语
-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特定的含义。“家政服务员”指接受雇主委托从事家务劳动、照顾儿童或老人等服务的人员;“工作日”指雇主指定的提供服务的时间。
- 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 家政服务员应根据雇主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烹饪、照顾儿童或老人等。
- 家政服务员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 家政服务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不超过XX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雇主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 家政服务员享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权利,雇主应保证其休息时间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报酬与支付方式
- 家政服务员的报酬为每小时人民币X元,按工作日计算。
- 雇主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当月的报酬。
-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报酬标准。
保密与知识产权
- 家政服务员应对雇主提供的家庭信息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 雇主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知识产权,未经家政服务员同意,不得泄露其作品或成果。
合同变更与终止
-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若雇主需提前终止合同,应至少提前XX天通知家政服务员,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若家政服务员提前终止合同,应至少提前XX天通知雇主,并支付剩余工作日的工资。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员):
日期:__年月__日
仅供参考,实际签订的协议书可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您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